• 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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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法第37條規定: 商標權人得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分割商標權。 說明: =民國19年4月26日制定條文 關於商標事件,經評定之評決確定後,無論何人不得就同一事實及同一證據,請求為同一之評定。   =民國24年10月31日全文修正條文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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