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法第十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25
商標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書或其他文件無從送達者,應於商標公報公告之,並於刊登公報後滿 三十日,視為已送達。 說明: =民國19年4月26日制定條文 商標局於商標有關係之代理人認為不適當者,得令更換之,並得將其關於商標所代理之行為作為無效。 =民國24年10月31日全...
瀏覽次數:25
商標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書或其他文件無從送達者,應於商標公報公告之,並於刊登公報後滿 三十日,視為已送達。 說明: =民國19年4月26日制定條文 商標局於商標有關係之代理人認為不適當者,得令更換之,並得將其關於商標所代理之行為作為無效。 =民國24年10月31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