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註釋-家長與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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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123條規定: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說明:   民法第1122條規定:「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第1123條規定:「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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