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10
民法第956條規定: 惡意占有人或無所有意思之占有人,就占有物之滅失或毀損,如係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對於回復請求人,負賠償之責。 說明:
請先登入以複製或列印本站資訊。
沒有帳號或忘記帳號?歡迎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