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12
民法第814條規定: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說明:
請先登入以複製或列印本站資訊。
沒有帳號或忘記帳號?歡迎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