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法第九十條之五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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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法第90-5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者,連線服務提供者對其使用者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之行為,不負賠償責任: 一、所傳輸資訊,係由使用者所發動或請求。 二、資訊傳輸、發送、連結或儲存,係經由自動化技術予以執行,且連線服務提供者未就傳輸之資訊為任何篩選或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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