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法第九十條之十一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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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法第90-11條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向網路服務提供者提出不實通知或回復通知,致使用者、著作權人、製版權人或網路服務提供者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說明:   =民國98年4月21日 增訂條文 因故意或過失,向網路服務提供者提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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