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法第二十七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50

     

    著作權法第27條規定:   著作人專有公開展示其未發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權利。   說明:   =民國17年5月14日制定條文 未發行著作物之原本及其著作權,不得因債務之執行而受強制處分,但已經本人允諾者,不在此限。 =民國33年3月31...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