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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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法第28條規定:   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但表演不適用之。   說明:   =民國17年5月14日制定條文 左列各款情形,經註明原著作之出處者,不得以侵害他人著作權論。 一、節選眾人著作成書,以供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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