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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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憲法第138條規定: 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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