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四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5

     

    中華民國憲法第54條規定: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 說明:  =民國35年12月25日制定條文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