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註釋-股份有限公司得發行票面金額股或無票面金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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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156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擇一採行票面金額股或無票面金額股。 公司採行票面金額股者,每股金額應歸一律;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其所得之股款應全數撥充資本。 公司股份之一部分得為特別股;其種類,由章程定之。 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同次發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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