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註釋-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瀏覽次數:540

     

    公司法第140條規定:   採行票面金額股之公司,其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採行無票面金額股之公司,其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受限制。   說明:   為開創企業良好經營環境,俾利企業發行...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