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註釋-清算中之公司
瀏覽次數:432
公司法第25條規定: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說明: 公司一經解散,除因合併、破產外,應行清算,清算時,以董事為清算人。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觀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甚明。是公司除因合併、破產...
瀏覽次數:432
公司法第25條規定: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說明: 公司一經解散,除因合併、破產外,應行清算,清算時,以董事為清算人。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觀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甚明。是公司除因合併、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