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註釋-清算中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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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25條規定:   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說明:   公司一經解散,除因合併、破產外,應行清算,清算時,以董事為清算人。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觀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甚明。是公司除因合併、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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