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六條規定註釋-公司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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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第6條規定:   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說明:   為配合公司登記電腦化作業,無核發公司執照之必要。若公司解散或經勒令歇業後,公司仍持有公司執照,作為交易工具者,則恐有危害社會交易安全之虞;且目前行政機關行政作業上,均以公司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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