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註釋-假處分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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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訴訟法第535條規定:   假處分所必要之方法,由法院以裁定酌定之。 前項裁定,得選任管理人及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   說明:   查民訴律第六百六十七條理由謂假處分之用甚夥,法律不能一一推定,而豫設所以補救之法。故為達假處分之目的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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