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註釋-選定當事人喪失其資格之救濟

    瀏覽次數:667

     

    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   第四十一條之被選定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他被選定人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      說明:   查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前段僅規定,被選定之人得更換或增減之。賴玉瑞等全體選定人於八十一年...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