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規定註釋-遺囑撤回

    瀏覽次數:2040

     

    民法第1221條規定:   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   說明:   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民法第1221條定有明文。所謂「行為」,係指生前處分行為及其他法律行為。...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