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八條規定註釋-共同財產制之補償請求權

    瀏覽次數:588

     

    民法第1038條規定:   共同財產所負之債務,而以共同財產清償者,不生補償請求權。 共同財產之債務,而以特有財產清償,或特有財產之債務,而以共同財產 清償者,有補償請求權,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   說明:   原第一項規定共同財產...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