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一律令格式-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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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052-1條規定: 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   說明: 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者,婚姻關係即消滅,並未包括經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受理離婚調解成立   按離婚之訴為形成之訴,其訴訟標的乃具有形成權性質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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