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律令格式-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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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79條規定: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說明: 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可能獲得相當於租金之利益   按最高法院61年臺上字第1695號判例:「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以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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