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律令格式-年齡之計算

    瀏覽次數:14

     

    民法第124條規定: 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知其出生之月,而不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   說明: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