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規定註釋-優等懸賞廣告之評定

    瀏覽次數:353

     

    民法第165-2條規定: 前條優等之評定,由廣告中指定之人為之。廣告中未指定者,由廣告人決定方法評定之。 依前項規定所為之評定,對於廣告人及應徵人有拘束力。   說明: 優等懸賞廣告,因優等之評定而發生效力。由廣告中已指定之人評定之。倘廣告中未指定者,則由廣告人決定其評定之方法而...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