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註釋-夫對妻或妻對夫之請求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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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43條規定: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說明: 民法第143條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夫妻之間在婚姻關係結束後的法律保護。此條文的設計考慮到婚姻是一種特殊的法律關係,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可能涉及到共同財產、共同債務、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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