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註釋-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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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97條規定: 表意人非因自己之過失,不知相對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公示送達之規定,以公示送達為意思表示之通知。   說明: 民法第97條規定在表意人無法找到相對人姓名或居所的特殊情況下,如何進行意思表示的通知。此條款允許表意人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採用民事訴訟法中的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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