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九百十九條律令格式-典權人之留買權

    瀏覽次數:13

     

    民法第919條規定: 出典人將典物出賣於他人時,典權人有以相同條件留買之權。 前項情形,出典人應以書面通知典權人。典權人於收受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以書面表示依相同條件留買者,其留買權視為拋棄。 出典人違反前項通知之規定而將所有權移轉者,其移轉不得對抗典權人。   說明: &n...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