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註釋-可分之債

    瀏覽次數:724

     

    民法第271條規定: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   說明: 謹按可以分給之債務或債權,乃指無害於本質及其價值而得分割其給付而言。如有多數債務人或多數債權人時,則多數債務人或多數債權...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