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註釋-受領遲延之限制絕對效力

    瀏覽次數:1227

     

    民法第278條規定: 債權人對於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有遲延時,為他債務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四百八十七條理由謂對於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債權人有遲延時,則其效力及於他債務人。蓋恐債權人故意拒絕清償,不為受領,使債務關係,有流於遲延之弊。故特設本條以限制之。 &...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