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註釋-免除與時效完成之限制絕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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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276條規定: 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者,除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外,他債務人仍不免其責任。 前項規定,於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消滅時效已完成者準用之。   說明: 查民律草案第四百九十一條理由謂債權人對於連帶債務之一人,免除債務者,對於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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