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規定註釋-從權利之隨同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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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295條規定: 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   說明: 謹按債權之讓與,讓與人與受讓人契約完成,即生效力,無須債務人承諾,並無須向債務人通知,觀前條可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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