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註釋-連帶債務人相互間之分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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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280條規定: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但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由該債務人負擔。   說明: 謹按連帶債務人,相互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使各債務人平均負擔義務,方為公允。但因債務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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