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註釋-社團章程之變更

    瀏覽次數:1193

     

    民法第53條規定: 社團變更章程之決議,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社員四分三以上之同意,或有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書面之同意。 受設立許可之社團,變更章程時,並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說明: 民法第五十三條設立嚴格的程序要求,確保章程變更時能夠兼顧穩定性與靈活性。特別決議和主管...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