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第五十六條律令格式-總會決議之無效與撤銷

    瀏覽次數:12

     

    民法第56條規定: 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社員,對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未當場表示異議者,不在此限。 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說明: 社團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 &nbs...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