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九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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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9條規定 :   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明:   =民國85年11月22日制定條文 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者,處五年以上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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