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六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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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6條規定 :   非犯罪組織之成員而資助犯罪組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民國85年11月22日制定條文 非犯罪組織之成員而資助犯罪組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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