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訴訟法第一編總則第四章訴訟程序第四節訴訟卷宗

    瀏覽次數:105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註釋-訴訟文書之保存 行政訴訟法95條規定: 當事人書狀、筆錄、裁判書及其他關於訴訟事件之文書,行政法院應保存者,應由行政法院書記官編為卷宗。 卷宗滅失事件之處理,準用民刑事訴訟卷宗滅失案件處理法之規定。   本條規定了行政訴訟中文書的保存方式。當事人的書...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