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問題-請律師,貴嗎?
律師回答:
說到要找律師打官司,通常我們心裡衝出來第一個念頭就是一定是『好貴』!但貴不貴,其實是看你是否有必要請律師,以及到底要請律師作什麼事。沒有必要請律師,其實花少許金錢也是浪費,而請律師處理沒有意義的案件,說真也是真,其實請律師要不貴,就是先以判斷自己有沒有必要請律師,以及要請律師寫狀、開庭還是包整個程序。
沒有請律師必要,我會最多諮詢完畢,告知您處理方法後,自行處理即可。如果既要寫狀就好了,我們也不要您委任我個整個案件。如果要整個訴訟都委任律師的話,每個律師收費基準不一,可能有些收費讓人受不了,雖然我們不敢說我們最便宜,畢竟不合成本收費,不是不我們的特色,但是我們絕對保證在同等價格,我們能提供能完善的服務.而且你的案件我們自認沒有勝算,我們也不建議您打官司,或請您另請高明!
或許,相當多的人在經濟的考量下,決定自己打官司,基本上,我們希望每個人可以的話,能為自己打官司,自己案件,畢竟自己最為關心,律師祇是外人,不可能比自己還關心自己的案件,但是普通人一輩子會上幾次法院呢?通常一生一次吧,而一個案件所有專業知識要學多久?最少四年吧,大部分上法院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無法解決才到法院?是否要到開庭後已經吃了悶虧,甚至是因為有利當事人的證據,無法呈現,白花了許多時間跟精神,輸掉訴訟之後再來找律師,其實也不是好事。
常遇到當事人抱怨:
「我想說開庭的時候跟法官(檢察官)說一下就好,他會主持公道,但他不相信阿」
(難道你會不想到,法官、檢察官這多案件,當事人說法不一,要法官、檢察官如何辦案?)
「對方一開始的時候明明借錢,上法院就改口說沒有了!」
(難道你不會想到如果對方真的那麼老實,你有需要上法院嗎?)
有聽過一句話叫做「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嗎?更重要是的,其實法官、檢察官是領國家薪水,不是領你的薪水,你自己不調查,不去發現真相,除非你是是重大刑案或社會囑目案件的被害人,否則要「大人」來主持公道,無疑緣木求魚?
最冤柱的是,明明自己沒錯,卻因為不熟悉遊戲規則而輸掉,甘心嗎?其實,找律師可以不是這麼花錢!畢竟我們一般人,又沒有天天被告!如果沒有好好準備,輸了官司,才是真正吃虧阿!但是也不是每個律師都能解決問題,最好律師其實就是跟自己一樣關心案件的人,能將自己投射到個案中,為自己設想的人。我們保證我們接受委任後,一定會跟您一樣關心的您的案件。
您的案件較為複雜且為重要,這時候我們建議委任律師較為妥當,如果案件較為簡易,甚至金額亦不大,我們反而不願意接受委任,因為如果扣掉律師費,沒有獲得更好的待遇,甚至得不償失,反而失去我們成立事務所之初衷,此時委託代撰訴狀是個相對划算的選擇!
律師會依照專業,把有利事證清楚條列的呈給法官參考,也會判斷你的狀況需要補充怎樣的證據,準備好專業的訴狀為當事人做陳述,實際上去法院的壓力也會比較小,因為法官看完狀,大概了解來龍去脈,接下來在跟你做再次的確認,你也不用擔心你漏講重要訊息。但是案件重大,由於訴訟是動態的,有時自己看不懂案件進行狀況,跟律師說的,往往有偏差,況且案情會隨著開庭及法官心證而改變,此時律師不在場,又不是神,怎麼會知道個案最新動態,所以此時最好還是請律師參與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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