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一百四十條立法沿革

03 Sep, 2025

專利法第140條規定:

設計專利權人非經被授權人或質權人之同意,不得拋棄專利權。

說明:

=民國100年11月29日全文修正條文

設計專利權人非經被授權人或質權人之同意,不得拋棄專利權。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依原條文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項準用原條文第六十五條規定,新式樣專利權人非經被授權人或質權人之同意,不得拋棄專利權。惟原條文第六十五條於本次修正後,部分規定尚非設計專利所得準用,爰予獨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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