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註釋-訴訟之免繳裁判費
08 Aug, 2018
消費者保護法第52條規定: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之名義提起第五十條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說明:
集體請求賠償將使訴訟標的之價額增高,為考慮消費者保護團體之經費負擔及其公益性,並發揮消費者求償訴訟之功能而為本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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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自己之名義提起第五十條訴訟,其標的價額超過新臺幣六十萬元者,超過部分免繳裁判費。
集體請求賠償將使訴訟標的之價額增高,為考慮消費者保護團體之經費負擔及其公益性,並發揮消費者求償訴訟之功能而為本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