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問題-提供金融機構帳戶給別人就是犯罪嗎?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然很有可能構成犯罪的幫助犯,我們知道,金錢移轉透過銀行帳戶來往,又快又簡單,一般民眾要在銀行開戶,是非常簡單的事,除了臨櫃開戶以外,也有越來越多銀行提供網路開戶的服務。既然開戶是一件簡單的事,原則開戶上也不用花甚麼錢,那別人為什麼要跟借你的帳戶呢?這背後一定是有問題的,通常這種人購買帳戶的理由,是因為不想要讓自己出現在交易中。
我們常常在網路及社群媒體上看到類似的內容,有些人會提供優渥的價格,以各種名目在網路上收購帳戶、存摺。或是用找工作、協助貸款的名義,要求民眾提供帳戶、存摺以及密碼。借帳戶的理由雖然有百百種,但萬變不離其宗,這些帳戶最後幾乎都是拿來做為詐騙他人或洗錢等違法用途。
我們知道借給自己家人或朋友,不見得會犯罪,要看你知道自己家人或朋友要作什麼,但借給不認識人,基本上就是犯罪了,社會上很常見到有人可能因為求職或想辦貸款或借錢,或被告自己將銀行帳戶賣給別人,外觀都是一樣,把自己銀行帳戶的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交給一個不認識的人使用,銀行帳戶如果被詐欺集團拿去作為詐騙使用,雖然或許你真的並不明確知道最後銀行帳戶會被拿去作不法使用,且錢也不是你提領的,但是目前的法院大多還是認定這樣人就是「幫助詐欺」。不管你想:反正我銀行帳戶裡面沒有錢,也不可能有什麼損失,抑或其他,最後總是都很麻煩!
基本借人家帳戶構成犯罪,通常以兩種罪為主:
一、詐欺取財罪
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339條之4規定:「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至於,是正犯或幫助犯,要看有無證據可以證明借帳戶的人是否明知犯罪並參與分享詐騙利益。
二、洗錢防治法
洗錢防制法第2條之罪:「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實務上比較少見用洗錢防制法來處罰提供帳戶的行為,因為通常人頭帳戶都是拿來做一次性詐騙匯款用,車手領完錢就把帳戶丟掉,與一般傳統認為的洗錢犯罪態樣 不太一樣。洗錢防制法第2條修正理由第3點中,已明確將「提供帳戶以掩飾不法所得之去向,例如:販售帳戶予他人使用。」列舉為違反洗錢防制法的犯罪行為了。若是長期將帳戶交由犯罪集團「轉黑錢」,那就真的很有可能會被認為違反洗錢防制法了喔。
一般而言,提供帳戶的人,法院多會認為「正常人都知道不能隨便把帳戶給不認識的人,把帳戶給人通常會被拿去做為法用途,尤其容易變成詐騙的人頭帳戶。你明明想得到,卻還是把帳戶交給對方,這件事顯示你對於帳戶會被拿去騙人這件事,心裡覺得無所謂,這種心態就是該死,所以有幫助詐欺的未必故意。」
但是如果真得有作,或出於不可告人動機提供帳戶,面對法官態度要好,事證明確的話要盡量認罪,並好好說明為何會將帳戶交出,更要表示悔意,最重要的就是盡量跟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尋求被害人的原諒。其實,被害人有沒有原諒你是重點,若是初犯,之前無前科,受害範圍及金額不要太大,又能跟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失的話。通常法院會願意給幫助詐欺的被告一次機會,輕判一點,甚至可以求得緩刑。
討論這麼多,還是有下列幾種可能,是可以脫罪的:
一、騙來的錢,在騙來的錢匯出或提出時,你已經報警或通知銀行,因此,被害人可能拿回大部分的錢!通常比較容易被認為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的,是有對價的行為,也就是用帳戶、存摺去換錢或其他利益的行為,所以如果要假意報警也會等錢提走以後再說,所以法官會看你報警的時候是否可以阻止錢匯出去!
二、你提供帳戶內屬於你的金錢有相當的數目,不管是一開始的錢,或是後來你再匯進的金錢,這種情況,因為你也是被害人,如果要提供帳戶給別人,犯不著把自己的錢賠上!
三、你可以合理提出為何將帳戶交給該人使用,並提出該人之姓名年籍資料、身份證字號等,並請該人來說明。如果單純是因為找工作或想要辦理貸款,依照雇主或貸款人員的指示將帳戶交出去卻被拿去當作詐騙的人頭帳戶,法院比較容易相信這些人沒有幫助詐欺的未必故意。但前者你可清楚告知法官關於雇主及貸款人員姓名、地址及等資料。
四、智力低下或心智殘障者。
至於,如果要用「弄丟」,還是不要提出此種答辯,一般人有可能同時把存摺、提款卡跟密碼同時丟掉嗎?除非那個帳戶有幾十萬元,甚至比詐騙的錢還多,你也是受害人,並且帳戶遺失馬上向警局報案,並且向銀行通報遺失,同時最重要的是,要記得更換密碼。或許還可能說服法官,你沒有幫助的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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