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十七條規定註釋-違背中立命令罪

13 Jun, 2007

刑法第117條規定:


 

於外國交戰之際,違背政府局外中立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

    

本罪係於外國交戰之際,違背政府局外中立之命令者,即構成該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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