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註釋-保留關於給付範圍之聲明
27 Nov, 2019
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
以一訴請求計算及被告因該法律關係所應為之給付者,得於被告為計算之報告前,保留關於給付範圍之聲明。
說明:
查民訴條例第二百八十五條理由謂本條規定被告所應為之給付,得以請求計算時,一併提起給付或確認之訴,因其給付之範圍,在計算前無由知之,自不能依前條規定,為應受判決事項之一定聲明也。有此規定,可免原告兩次起訴之煩。(德二五四、匈一三○Ⅱ)
按給付判決必須明確其給付之範圍,原告提起給付之訴,包括積極之作為及消極之不作為在內,須於其訴之聲明表明給付之範圍(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97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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