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註釋-公務員包庇煙毒罪

21 Dec, 2007

刑法第264條規定: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說明:

 

本條明定公務員包庇他人犯煙毒罪之加重其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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