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五條立法沿革
18 Aug, 2014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35 條規定:
新增第二十四節之一之規定,除第七百五十六條規定:之二第二項外,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人事保證,亦適用之。
說明:
=民國88年4月2日全文修正條文
新增第二十四節之一之規定,除第七百五十六條之二第二項外,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人事保證,亦適用之。
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人事保證,於民法債編修正前事所常見,為期修正施行前後效力一致,爰增訂本條規定。
瀏覽次數: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