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十六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16條規定: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第16條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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