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四十九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49條規定:
社團之組織及社團與社員之關係,以不違反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為限,得以章程定之。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
第49條: 社團之組織及社團與社員之關係,以不違反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為限,得以章程定之。 |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社團之組織及社團與社員之關係,以不違反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為限,得以章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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