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九十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90條規定:

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第90條

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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