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九十六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96條規定: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第96條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者,以其通知達到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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