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九十九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99條規定: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第99條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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