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立法沿革
26 Nov, 2016
民法第125條規定: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
第125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
說明: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瀏覽次數:45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中華民國18年10月10日制定施行 |
第125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
=民國18年4月20日制定條文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